根据大量的循证医学研究证据,近年“个体化治疗”理念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。所谓个体化治疗,就是根据每个患者独特的个体特征提供“量体裁衣”式的治疗。在个体化治疗理念中,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血糖控制目标的个体化设定。
为什么应该个体化地设定血糖控制目标呢?因为糖尿病患者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,诸如年龄大小、体重高低、病程长短、有无合并症等,血糖控制目标当然不可能、也不应该“一刀切”。
如何个体化地设定血糖控制目标呢?临床上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,充分评估拟设立的血糖控制目标可能会给该患者带来多大的收益(并发症,尤其是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减少),可能会引起多高的风险(主要是低血糖的发生及其后果)。适宜的血糖控制目标应该是能使该患者获益最大、风险最低的最佳平衡点。
对于新诊断的或病程较短的、预期寿命较长的、无严重心脑血管病的患者应严格控制血糖,使HbA1c<7.0%或<6.5%甚至达到正常(<6.0%)。反之,如患者病程较长、预期寿命较短、有严重心脑血管病或微血管并发症、合并多种疾病或曾发生过严重低血糖的,应给予相对宽松的血糖控制,HbA1c可>6.5%或>7.0%,且降糖速度也应相对放缓,逐步达到控制目标,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。
一些特殊患者群体的血糖控制目标更应强调个体化。
老年患者:感知低血糖的能力下降,而发生严重低血糖时的血糖水平又较中青年患者高,故易发生严重低血糖。老年人对低血糖的承受能力差,后果较严重。且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,预期寿命在缩短。所以,老年人的血糖控制目标应相对宽松,如美国老年病学协会规定:对体质较差或预期寿命小于5年的老年患者,HbA1c控制目标在8.0%即可。
儿童患者:低血糖对儿童脑组织的危害很大,患儿对低血糖的感知能力又差,父母对患儿超过一半的低血糖发生也不能觉察,故应适当放宽血糖控制目标。HbA1c控制目标在0~6岁为7.8~8.5%,6~12岁为<8.0%,13~19岁为<7.5%。
妊娠糖尿病患者:为了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,孕妇的血糖控制应该十分严格。应尽可能达到餐前血糖≤5.3mmol/L,餐后1小时血糖≤7.8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≤6.7mmol/L。
重症监护患者:很多临床研究结果显示,严格控制血糖对危重患者不仅无益,反而还会增加死亡风险。一般认为血糖控制在7.8~10.0mmol/L即可,不可低于6.1mmol/L。
广大患者朋友既不应随意放松对自己的血糖控制,也不应与他人攀比,片面追求“完美”的血糖控制目标。我们应当认真咨询糖尿病医生,充分考虑自身状况,个体化地制定血糖控制目标,并努力去实现这一适合于自己的理想的血糖控制目标。
|